9/30/2008

那天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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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想著 一堆光的概念雖然很酷,但拍完之後想了三天之後還是決定..
我還是順著感覺
雖然藝術史的發展中,觀念上的替換固然重要,但我總覺得的我的身體更需要被說服。

然後我把"人"(血肉之軀) 放進這一堆光(暗示現實的生活環境)的畫面裡頭自己看看
上邊是一般遊玩的全身照片,放上去之後覺得好像同學的作品....
下邊是某個model進棚拍的照片,樣子比較好,但還是怪怪的..

看了老半天,我的身體還是沒有辦法被說服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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